2023年学费教育收费公示表及代办费教育收费公示表

    2023年10月17日 点击:23


    教育收费公示表

    学生必须缴纳的收费项目-学费公示

    收费单位:西安音乐学院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有效期:  2023年度       

    收费项目

    收费标准

  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

    收费范围

    退费政策

    一、普通高等教育学费


    陕价行发【200646

    陕发改价格【2021784


    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,在入学后一个月以内、两个月以内、三个月以内、三个月到第二学期的一个月以内要求退学的,分别按扣除学费总额的10%30%50%75%后退还剩余的学费,入学超过第二学期一个月的不再退费。学生因故休学、转学、退学、以及其他原因未发生住宿(未占用床位)而申请退费的,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,按月计退住宿费,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。

    本科学费




    1、艺术理论类

    15000/·学年

    陕发改价格【2021784

    艺术史论、艺术管理

  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音乐学、音乐教育

 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

    舞蹈学

    艺术与科技

    2021级新生起
    执行。

    2、艺术实践类

    18000/·学年

    陕发改价格【2021784

    音乐表演、录音艺术、舞蹈表演、舞蹈编导

    2021级新生起
    执行。

    二、普通中等教育收费

    按原本科生学费标准的80%收取


    附中学生

    三、研究生教育收费

    8000/·学年

    陕价行发【201468

    艺术类学术研究生从2014级新生起
    执行。

    30000/·学年

    陕价行发【201468

    艺术类专业研究生从2014级新生起
    执行。

    四、艺术专业面试、测试收费

    100/

    陕价费调发【200044


    减免政策

    1、申请减免学费的对象: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、优扶家庭子女、部分单亲学生、来源于经济落后地区,尤其是少老边穷地区和农村的学生。2、减免学费的比例及标准:(1)学费减免的比例不得超过学校全年学费总额的5%;(2)各专业学生享受全免学杂费的标准为:当年学杂费的收费标准;(3)享受减免学杂费标准为:一等全免、二等减免个人学年全额学杂费1/2、三等1/3


    价格监督举报电话:12358        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: 88667024


    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

    服务性收费及代办费公示

    收费单位:西安音乐学院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有效期:  2023年度


    收费项目

    收费标准

    收费范围

    定价形式

    说明

    住宿费

    1200/人年

    住宿学生

    省物价局、教育厅陕价费函发【200166

    1. 不得收取未经公示的费用

    2. 坚持自愿原则,按实际开支收取。

    教材费

    1000/300

    本科新生1000/人学年,本科老生300/人学年

    学校教务处

    体检费

    240

    全体新生一次性收取

    市卫生局文件

    军训服装费(含人身意外险)

    200

    本科新生一次性收取

    学校学工部


    价格监督举报电话:12358     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: 88667024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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