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通知

    2017年06月09日 点击:2

    各部门、单位:

     

    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》 (2017年第16号)要求:

     

    一、自2017年7月1日起,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在“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”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(后附学校相关信息)。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不得作为税收凭证。 

     

    二、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,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,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。

     

    特此通知。

     

      

    财务处     

     

    附:开票信息:

     

    西安音乐学院税号(纳税识别号):12610000435203173Q

     

    开户银行信息:

     

    开户户名:西安音乐学院

     

    银行账号:611301051010149441056          

     

    开 户行:交通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

     

    联系电话:留采购单位个人联系电话

     

    注册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

      

    2017-06-09

      
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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