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顺利完成2018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,保证各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,按照《西安音乐学院其他事业收入管理办法》要求,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及时、足额、完整的上交各项创收资金,由学校财务处专项管理。
因未及时、足额、完整上交应交款项形成“小金库”、或因不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财务规定存在资金坐支等各种违法、违规行为由各单位、各部门负完全责任,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。
上交时间截止2018年12月14日。
如有特殊情况,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(联系人:张婧,联系电话:88667071)。
财务处
2018年12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