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2年年终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

    2022年12月09日 点击:35

    各单位、各部门:


    为落实上级部门要求,确保学校2022年年终各项财务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报销业务截止时间

    1.本年度财务日常报销时间截止到1216日(周五)下午5点,届时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将不再受理报销业务(含各类劳务费及学生奖助学金发放),2023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。请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本年度安排的各项预算经费须于1216日前办理财务结账手续,过期不予办理。

    2.已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的,请于1216日之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入账,否则跨年后需要在国资处重新生成资产验收单。

    二、往来款项清理

    1.暂付款(借款)

    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在本年1216日前及时办理暂付款(借款)的核销、结算手续,清理截止20221031日之前的各类借款(请于本通知下发后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领取催款单),如有特殊情况暂不能清理,请书面说明原因并注明清理期限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,递交财务处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,且无特殊原因说明的单位和个人,根据“前借不清、后不续借”的原则,财务处将停止其以后所有借款。长期未还借款的单位或个人将提交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处理意见。

    2.暂存款

    请有银行到款的各单位、部门,持相关合同、协议等证明材料,务必于1216日前办理来款确认及入账手续。

    各单位、部门需全面梳理已验收合格且质保到期的项目,并于1216日前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。

    3.科研收入确认

    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已签署的合同(协议),督促上级单位或者合作方拨付款项,并于1216日前办理科研项目到款确认,确保科研收入及时入账。

    三、票据清理

    1.20221210日起停止办理预借票据业务。凡已办理预借票据手续款项未到账的单位和个人,请联系对方单位,须于20221216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,不能到账的款项须追回已开具票据。

    2.各单位、各部门将已领用的票据于20221216日前交财务处办理年检。

    四、学费催缴

    请各院系及时催缴学生缴纳所欠学费,保证学校事业收入及时入账。

    五、其他事业收入上缴

    按照《西安音乐学院其他事业收入管理办法》(西音院字〔200926号)文件要求,请各单位、各部门、资产公司及所属企业于20221216日前足额、完整的上交各项创收资金及应交利润。因未及时、足额、完整上交应交款项形成“小金库”、或因不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财务规定存在资金坐支等各种违法、违规行为,由各单位、各部门负完全责任。

    请各单位、各部门提前安排好年底用款工作,停止报账期间,不再处理上述业务。2023年将执行新一年的经费预算,原则上不再处理2022年相关费用。

    年终业务量大,时间有限,请各单位、各部门予以重视,安排好相关经济业务事项,感谢对财务处工作的理解与支持。




    西安音乐学院财务处

    2022117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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