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收费公示表
学生必须缴纳的收费项目-学费公示
收费单位:西安音乐学院 有效期: 2023年度
收费项目 | 收费标准 |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| 收费范围 | 退费政策 |
一、普通高等教育学费 |
| 陕价行发【2006】46号 陕发改价格【2021】784号 |
| 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,在入学后一个月以内、两个月以内、三个月以内、三个月到第二学期的一个月以内要求退学的,分别按扣除学费总额的10%、30%、50%、75%后退还剩余的学费,入学超过第二学期一个月的不再退费。学生因故休学、转学、退学、以及其他原因未发生住宿(未占用床位)而申请退费的,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,按月计退住宿费,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。 |
本科学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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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艺术理论类 | 15000元/生·学年 | 陕发改价格【2021】784号 | 艺术史论、艺术管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音乐学、音乐教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舞蹈学 艺术与科技 从2021级新生起 执行。 |
2、艺术实践类 | 18000元/生·学年 | 陕发改价格【2021】784号 | 音乐表演、录音艺术、舞蹈表演、舞蹈编导 从2021级新生起 执行。 |
二、普通中等教育收费 | 按原本科生学费标准的80%收取 |
| 附中学生 |
三、研究生教育收费 | 8000元/生·学年 | 陕价行发【2014】68号 | 艺术类学术研究生从2014级新生起 执行。 |
30000元/生·学年 | 陕价行发【2014】68号 | 艺术类专业研究生从2014级新生起 执行。 |
四、艺术专业面试、测试收费 | 100元/生 | 陕价费调发【2000】44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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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免政策 | 1、申请减免学费的对象: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、优抚家庭子女、部分单亲学生、来源于经济落后地区,尤其是少老边穷地区和农村的学生。2、减免学费的比例及标准:(1)学费减免的比例不得超过学校全年学费总额的5%;(2)各专业学生享受全免学杂费的标准为:当年学杂费的收费标准;(3)享受减免学杂费标准为:一等全免、二等减免个人学年全额学杂费1/2、三等1/3。 |
价格监督举报电话:12358 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: 88667024
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
(服务性收费及代办费公示)
收费单位:西安音乐学院 有效期: 2023年度
收费项目 | 收费标准 | 收费范围 | 定价形式 | 说明 |
住宿费 | 1200元/人年 | 住宿学生 | 省物价局、教育厅陕价费函发【2001】66号 | 不得收取未经公示的费用 坚持自愿原则,按实际开支收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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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费 | 1000/300元 | 本科新生1000元/人学年,本科老生300元/人学年 | 学校教务处 |
体检费 | 240元 | 全体新生一次性收取 | 市卫生局文件 |
军训服装费(含人身意外险) | 200元 | 本科新生一次性收取 | 学校学工部 |
价格监督举报电话:12358 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: 88667024